看到题目是不是顿感疑惑?只看表象很容易得出这样的结论,需要慎重看待看似相关的关系。

前两天有篇很火的文章《幸好不是所有聪明人都在批发快感》,批判了目前主流的互联网生产力都聚焦在提供用户“奶头乐”(Tittytainment),并赞扬了少部分不局限在眼前的苟且,依旧致力于全球人民福祉的公司与项目(友情提示:以IBM为关键字,在文中被cue了12次)。
当然,观点我同意,正如那位热衷于从0到1的大佬彼得·蒂尔当年也抱怨过:“我们想要一辆会飞的汽车,得到的却是140个字符。”
被点歪的科技树,仿佛在把社会引向尼尔·波斯曼所构想的“娱乐至死”,并且“文化向技术投降”的地步。
但原文中为了责怪大众科技加深了人们的负面情绪,引用了如下的论据和证明方式。

“随着iPhone的发布,美国中学生的孤独感却几乎直线上升”
我无意为iPhone是否真实导致了这种情况的发生辩护,但单纯从文中对于数据的使用及论证方式,在未经相关性验证的情况下,将不特定事件定性成为因果关系。不仅没有依据,并且煽动大众对于事实的认知。捎带使得我对全文的动机产生怀疑(再一次提示,IBM作为正面案例,在文中被cue了12次)。
A导致了B?
作为互联网行业的数据分析工作者,日常会处理大量的信息来判断平台的健康程度以及制定优化办法。其中,需要解释两组波动数据间的关系时,就需要花一定时间去思考数据间的关系是因果,还是相关?
举个“因果关系”的例子:
先前在滴滴运营快车时,当其他人为因素(如补贴、司机运力等)不变,天气状况是直接影响每天订单量的原因,呈“微笑曲线”状。三伏天、冬至或者暴雨的极端天气,都可以导致订单量大幅增加;风和日丽的天气大家都愿意走路去公共交通站,使用更便宜的交通方式。
这是通过常理可以推断,并且基于数据验证后的结果。
而对于相关关系,如果一个事件变化后,另一个事件也随之发生变化,但二者不属于原因和结果的关系,则称它们之间存在“相关关系”。存在相关关系的两个事件之间虽然有关联,但不属于因果关系。
日本经济学家中室牧子在判断区分因果及相关关系时,列举了三条判断原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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